“十四五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指标设置坚持PM2.5和优良天数两个指标,同时VOCs将设置为“十四五”空气质量改善指标之一。这就提醒各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检查自身VOCs治理环保设备是否符和要求,是否需要改造升级,以满足排放标准。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(WHO)的定义,VOCs(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)是在常温下,沸点50℃至260℃的各种有机化合物。在我国,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、常压下沸点在260℃以下的有机化合物,或在20℃条件下,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。
针对对企业的废气治理,可利用VOCs治理设备回收利用有价值的VOCs,山东环保装置厂家可提供VOCs治理回收一体化解决方案,为客户解决废气治理问题的同时有效回收可利用的有机废气,回用到生产,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