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OCs治理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行要求:
风量——治理工程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120%设计
废气中有机物浓度——除溶剂和油气储运销装置的有机废气吸附回收外,进入吸附装置的有机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%
固定床吸附装置气体流速——颗粒状活性炭<0.60m/s
活性炭装填厚度与吸附截面积——颗粒状活性炭装填厚度不得低于0.4m处理10000m³以上废气吸附截面积不得小于4.6㎡
吸附装置内部应装设具有自动报警功能的多点温度检测装置。无论是否在吸附操作周期内,吸附床内的温度均应低于83°C。温度超过时,应能自动报警,并立即启动降温装置(吸附操作周期之外超温时,可启动风机帮助散热)
吸附装置进、出口应安装流量计和VOCs浓度计。
来源:沈阳生态环境